与女友其谋绑架妻弟 长丰绑架杀害幼童案一审宣判
来源:汪少鹏律师网浏览:次2005-10-31 17:47:54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丰县法院对一起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叶青山犯绑架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武艳犯绑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叶青山的母亲赵立华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法院判处被告人叶青山、武艳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6450元。
叶青山与邓某婚后感情不和,邓某独自外出打工。2005年5月,叶青山与女友武艳共谋绑架邓某的弟弟。5月11日,俩人在长丰县罗塘乡一小学把正准备上课的邓某的弟弟从学校骗出,由武艳向邓家勒索赎金。因邓家迟迟不给答复,俩人便将邓某的弟弟杀死。
叶青山的母亲赵立华在得知叶青山绑架杀人后,交给叶青山现金100余元让其逃走。另被告人叶青山于2004年5月13日曾因犯盗窃罪被安徽省长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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