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来源:陈洪国律师网浏览:次2005-7-6 10:00:50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项目及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量(工时) 报酬 交付期限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定金(大写) 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定作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承揽人承揽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