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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名称:文革中天大的冤案,何时能还我公道!

  • 委托人:保密委托金额:面议委托地址:辽宁鞍山
  • 委托时间:2008.07.30有效时间:2008.08.02联系电话:0412--6508015
  • 手机:13904202049

委托内容

文革中天大的冤案,何时能还我公道! 诉状人:尚世祥 男:现年68岁 状诉:辽宁省海城市中校镇人民政府不作为 目的:1、维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尊严。 2、39年冤案还我清白。 3、给予伤害赔偿。 事由:我是清白正直、光明磊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62年下乡,1698年被书写反动标语的犯罪分子诬告,非法关押我90多天,酷刑70多天后,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我岳父关岳山因不肯诬告我被逼自杀,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分子,被抄家。同时,多人被陷害,其中被打成:历史反革命份子一人,现行反革命份子二人,三反份子一人,坏份子一人。 “反革命政治集团”,安排尚世祥是反动头子,书写反动标语,都是公报私仇的袁做昌、赵振忠一伙犯罪份子自编、自写、自导、自演的反革命政治迫害事件,以三个月打人血肉横飞而名燥一时。 1978年,申诉到中小人民公社,要求换我清白。 历时四年800多次申诉,字我递申诉给中央黄火青、黄欧东7个月后,反动政治集团案、逼死关岳山人命案、分别认定为冤案,反动标语案也签发了冤案补充决定。 申诉中,感谢档案管理人的揭发,我还被诬告有“打倒共产党”的反动标语,真是苍天有眼,不然还不知道我要背几被子黑锅,还浑然不知。每想到此,都惊出一身冷汗,罪犯袁、赵二位真是狠毒、阴险、下流、无耻。申诉反标案时,办案人偷走案中正在调查的反动标语,交给书写反标罪犯,私自销毁犯罪证据。 同时,不敢公开平反,不准公开销毁诬告材料、不准追究“反动标语”的犯罪份子。本应属于我的冤案证明,变成了保护罪犯的工具,害民误国的乱臣贼子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为防止新的迫害,1982年举家出逃,在逃亡中申诉29年。要求公开平反,公开销毁诬告材料,追究书写“反标 ”罪犯法律责任的1200次申诉,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灾难。 2006年中小镇不准我申诉,公开宣布尚世祥等人被害,不承认是冤案,办案人破口大骂cao我ma的,扬言要到我家或中小镇政府收拾我的同时,宣布书写反标无罪!!!同时把暗中诬告我的复查报告交给我,29年暗中诬告转为公开诬告。 党中央邓小平早就有先见之明,为防止冤者陷在被继续诬告的泥潭里,作出冤、假、错案必须公开平反,公开销毁黑材料,一定要彻底平反,绝不留后遗症的英明决策。 因此,状诉中小镇政府不作为:1、拒绝执行党的政策,冤案不给彻底平反,说发给冤案证明,就算公开平反,误导上级作出已经彻底平反的错误结论。 2、对书写反动标语的罪犯说当时和现在国家没有政策,应做无罪处理,误导上级,默许承认“反动标标”无罪是正确的。 ------说“反动标语”无罪,是亵渎举报人29年捍卫中国和国家尊严的爱国情怀,是出卖中国和国家尊严的反革命行为,是胡锦淘主席倡导的和谐社会最不安定的因素。当年,诬告我写反标,大会、小会打我死去活来,现查明书写“反标”正是冤案制造者所为,却宣布无罪,公然挑战法律,如不还我公道,天理何在!!! 用谎言误导上级对案件本身是非曲直闭口不谈,只说案件特殊不好办;政策变了不好办;申诉过时不好办;公开平反好说,没钱赔偿,所以不能办等奇谈怪论。 --------政策再变,也不能把“反动标语”罪犯变成无罪公民。我申诉29年1200余次,中央三令五申的发布落实政策的政府令时,我都在申诉中,申诉过时论,纯属办案人自己打自己嘴巴。 3、2006年,信访主任张永柱调查结果没有公开平反,高胜群书记调查证实没有公开平反,曾任鞍山市政府秘书长的刘胜喜也可证明没有彻底平反,现在关沙40岁以上所有人,申诉时公社所有工作人员都可证明没有公开平反《彻底》,书面意见却坚持调查前时间久远,无法调查谬论,又,众多证据所不取,却自相矛盾的单拿冤案制造者袁作昌、赵振中只能证明自己就是“反标”犯罪份子的供词,作为已公开销毁黑材料的唯一证据,这弥天大谎,证明中小镇政府是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耍戏被害人,欺骗国家。 4、已给付我615元四角四分补助费纯属栽脏陷害,补助费还有角分,做假真是做过了头。且有关钱款一项,在报告里是后有人写上的,本身就失去真实性。 5、既然不承认是冤案,犯罪份子有的还没死,揭发反标的众多受害者都依然健在,冤案可重申,以证实公民的清白,肃清反党流毒给党造成的恶劣影响。 申诉29年后,四次通知我,,案件可走司法程序。 中小镇政府的不作为,迫使我走上法庭,要求1、给予彻底平反,删除销毁诬告我的所有材料。2、严肃处理“犯罪份子。3、给予伤害赔偿240万零200元(1)面部、屁股留有伤害疤痕。(2)打掉门牙4颗、下牙三颗、后牙一颗。(3)两耳耳聋,右耳重。(4)右眼失明,经营口二院确诊为眼底眼底中央静脉血栓,全面身体检查,未发现病变原因,纯属外力致残,是殴打的结果。(5)酷刑期间感染肺结核,并急速扩张病变,一年后,鞍山结核医院确诊为左肺上野4×4cm的肺结核空洞,因抢救及时又拣回一命。医理:中医论:喜伤心,恐伤胆,辛伤肾、怒伤肝......此病为“忧”伤肺所致。西医论:此病为我被长期暴力殴打,身体衰弱、抵抗力下降,病毒乘虚而入所致。(6)长期长时间弯腰体罚,造成腰椎管狭窄,且进行性加重,服百药无效。(7)无故飞来横祸,造成可怕的惊恐症,发作时发作后都非常可怕痛苦,且进行性加重,百医无效。以上赔偿医药费20万元。关岳山死亡赔偿10万元,尚世祥39年精神损失费赔偿195万元。 给予彻底平反,对我个人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维护了中国和国家的尊严宏扬了正气,伸张了正义,且爱国无罪。请求法律公正,结束“39年血泪史,造就无赖成君子,高风亮节亦卑贱,空留旧址叹无耻”的悲剧。 以上所诉任何一事虚假或夸大,甘伏国法! 2008年1月11日 我的电话:0412--6508015

委托备注

辽宁省鞍山市